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指南(2025版)自10月20日起正式实施,和原服务指南相比有5点明显的变化,这些变化让图书馆的服务更加人性化。下面,盐图君为您一一道来。
1.读者证类型简化
读者可办理的读者证类别调整鹏城励读证和普通读者证2种,鹏城励读证免押金,普通读者证不再做细分,押金统一为100元。99%的读者办理鹏城励读证就可以满足自己的借阅需求了。
2.文献外借数量增加
鹏城励读证从原来“可借中文文献1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1册/件”,升级为“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1册/件”。
普通读者证从原来最多“可借中文文献2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升级为“可借中文文献30册/件+原版外文图书2册/件”。
2种类别的读者证可以外借的图书数量都增加了。
3.图书总借期增长
图书借期调整为21天,可以续借3次,最长借期可达84天。虽然单次借期缩短,但续借次数增加了。盐图君鼓励您及时归还已经阅读完的图书,让更多的人可以看到好书;也希望您有更多的时间阅读自己喜欢的图书。
4.单日逾期滞还费减少
逾期归还文献,每册每天收取0.1元逾期费(原来是0.3元),逾期费的最高限额为每册10元(与原规则一致)。盐图君真的不忍心爱阅读的您因为超期还书产生太多的经济负担哦。
5.阅读积分可抵扣更多逾期滞还费
读者可使用阅读积分抵扣逾期滞还费。抵扣规则为1分抵1元逾期滞还费。抵扣后,不足部分可通过“服务知识答题”获取阅读积分继续抵扣。每次通过答题可以获取5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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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图书馆之城”统一服务指南(2025)
深圳自2003年起启动“图书馆之城”建设,通过整合全市公共图书馆的系统和文献资源,为市民提供专业的图书馆服务。读者只要拥有一张“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即可在全市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享用阅览文献、借还文献、查阅数字资源等服务。
一 “图书馆之城”读者证
(一)读者证申办
1.现场申办
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军人证、驾驶证、社保卡、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申办。持二代身份证可在自助办证机或自助图书馆(含城市街区自助图书馆、24小时书香亭和其他类型自助图书馆)上自助申办。在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服务台现场办证时需填写《读者证申请表》。8周岁以下儿童办证须有家长陪同。
2.在线申办
读者可通过各馆的移动服务平台办理虚拟读者证。
每人只能办理一张深圳“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并限本人使用。
新办读者证的自助借还初始密码为出生年月日的8位数,如:您的生日为1980年10月10日,则系统默认的初始密码为19801010,建议登录网站、移动服务平台自行修改自助借还密码。读者首次登录网站、移动服务平台,需按提示设置网上服务登录密码。
(二)读者证类别
1.服务类别

2.证卡类别

3.挂失、补办
遗失RFID读者证,请及时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语音服务电话等方式挂失,也可前往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
补办RFID读者证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缴纳10元工本费。
4.注销或取消外借功能
读者须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服务台办理注销或取消外借功能。
注销读者证或取消外借功能时,请首先还清所借文献,结清逾期滞还费,凭本人读者证和有效证件返还押金和预付款;委托他人代办时,须出示读者证、本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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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外借规则
(一)借还地点
读者持已开通外借服务功能的读者证,可到馆借阅,也可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预借图书。
所借图书可归还到加入统一服务的任一公共图书馆、自助图书馆。(期刊、音像资料、盲文及少量特定文献需归还到原借出图书馆)
(二)借还期限
中外文图书借期为21天,到期前可续借3次,续借期限从图书到期日第二天算起,仍为21天;期刊和音像资料借期为21天,不可续借;盲文资料借期为60天,不可续借。
(三)续借
文献到期前,读者可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自助图书馆、语音服务电话等平台续借。
(四)转借
需要借还书的读者,可登录移动服务平台办理图书转借手续。“转出”视同还书,“转入”视同借书。一年之内同一读者证对同一文献的转借(借出)次数不能超过2次。
(五)预借
读者可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提交文献预借请求选择快递到家或配送至自助图书馆网点自取。
每张读者证正在受理的预借申请总数不超过6册。每张读者证的预借服务累计违规次数达到7册将被取消预借资格半年。
(六)逾期滞还费及缴纳方式
逾期归还文献,每册每天收取0.1元逾期费,逾期费的最高限额为每册10元。
读者可使用阅读积分抵扣逾期滞还费。抵扣规则为1分抵1元逾期滞还费。抵扣时,逐笔抵扣(单册文献的逾期滞还费为一笔),如积分不足以抵扣证内任意一笔逾期滞还费,则无法使用。抵扣后,不足部分可通过“服务知识答题”获取阅读积分或通过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
(七)污损及遗失文献的赔偿
- 污损文献由工作人员视损坏情况酌情核定赔偿金额,污损严重者,按遗失文献处理。
- 损坏RFID标签每个赔偿5元;损坏条形码或书标每条赔偿2元。
- 遗失文献,读者需进行赔偿,遗失普通文献按原价3-10倍赔偿,遗失整套文献的任一分册按遗失文献原价的5-10倍赔偿。读者亦可自购相同版本的文献归还图书馆,并缴纳文献加工费10元/册。
- 遗失文献累计达5册将被暂停外借文献权限180天。
(八)通知方式
- 关注且绑定“图书馆之城 | 深圳图书馆”微信服务号,可接收微信通知。
- 未绑定过统一服务任一市区级图书馆微信号,且订制过短信通知的读者,方可接收短信通知。

三 其他事务及规则
- 非13位编号旧读者证的更换和退证等事务需回原开证馆办理。
- “金融读者证”是金融机构与图书馆的合作项目,如“光明惠民一卡通”、“文化主题信用卡”等,由金融机构发卡,各合作馆负责管理,具备“图书馆之城”读者证功能。具体请参阅相关使用规则。
- 原“阅览证”可通过网站、移动服务平台升级为“鹏城励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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