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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须知

为方便读者,我馆设存包柜供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物品。

为了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及公私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 请按照《存物操作方法》存放物品,并确认存包柜已锁无误。请保存好开箱条形码。如因遗失条形码造成个人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 请按照《取物操作方法》取出物品,取出后请关好柜门。
  • 请勿在存包柜存放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如发生丢失,请报警处理。
  • 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有腐蚀性的化学品。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 我馆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 存放物品不得过夜。请读者在每天20:50前取走所存物品。
  • 我馆每天20:50后统一开柜清理物品,清出的物品按《盐田区图书馆馆内遗失物管理办法》处理。
  • 本须知由盐田区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更新日期:2024-12-04]